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1-08-11  |  【打印】 【关闭

  根据《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现受理2021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本年度拟资助课题20项,每项资助金额5万,优先支持以下研究方向:

  (1)持久性有毒污染物低剂量长周期暴露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2)持久性有毒污染物环境检测新方法;

  (3)持久性有毒化学污染物污染机制及控制原理;

  (4)大气细颗粒物源解析方法学;

  (5)纳米材料环境风险评价技术与方法。

  凡是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国内(暂不含港澳台)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的从事相关科学技术的研究人员均可以向本国家重点实验室提出申请,申请课题需符合上述指南方向。申请人按规定程序填写申请简表(附件下载),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办公室,经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择优批准。受理申请截止日期:2021年9月19日

  

  

联系方式

  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2849880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8号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环境科学楼3-521

  邮政信箱:北京2871信箱

  邮编:100085

  电子信箱:sklece@rcees.ac.cn

  

附件开放基金申请书

版权所有 © 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京ICP备05002858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8号 邮编:100085
Email:sklece@rcees.ac.cn 技术支持:青云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