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1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11-08-18  |  【打印】 【关闭

 

根据《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现受理2011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本年度拟资助课题20项,资助额度5万元人民币,特别优秀的申请可资助8万元人民币,优先支持以下研究方向:
(1) 持久性有毒污染物低剂量长周期暴露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2) 持久性有毒污染物环境监测新方法;
(3) 持久性有毒化学污染物污染机制及控制原理;
(4) 为国家履约提供技术支持的应用基础研究及战略研究。  
 
凡是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国内外从事环境科学技术的研究人员均可以向本实验室提出申请,申请课题需符合上述指南方向并具有创新性。申请人按规定程序填写申请简 表(附件下载),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办公室,经学术委员会审查择优批准。受理申请截止日期:2011年925日。
  
欢迎全国各地高校和科研单位相关研究人员踊跃申请! 
  

 

联系方式:
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2849339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8号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环境化学楼-B304
邮政信箱:北京2871信箱
邮编:100085
电子信箱:sklece@rcees.ac.cn
 

附件: 开放基金申请简表

 

 




版权所有 © 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京ICP备05002858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8号 邮编:100085
Email:sklece@rcees.ac.cn 技术支持:青云软件